|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977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廣建立身心障礙學童陪伴者的輔具使用正確觀念,及避免一般學生因不了解身心障礙學生配備輔具的重要性,或有歧視之情形,請貴校於特殊教育宣導時加強一般生認識各障別之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具對其學習重要性,並請使用輔具學生之教師、家長及助理人員務必正確使用輔具及定期清潔保養。 |
張貼日期: 2025-04-02 16:35:45 點閱: 417 (111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977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廣建立身心障礙學童陪伴者的輔具使用正確觀念,及避免一般學生因不了解身心障礙學生配備輔具的重要性,或有歧視之情形,請貴校於特殊教育宣導時加強一般生認識各障別之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具對其學習重要性,並請使用輔具學生之教師、家長及助理人員務必正確使用輔具及定期清潔保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