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7-14 08:37:12 點閱:24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3點、第7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3日臺教社(四)字第1150067633號書函轉知客家委員會115年7月1日客會綜字第11560005623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