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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七點、第十四點修正規定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5-18 13:17:20 點閱: 264 (285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七點、第十四點修正規定

七、各校甄選簡章及職缺等有關教師甄選之資訊,除應公告於學校、主管機關網站外,高級中等學校並應公告於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選聘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並應公告於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且應視需要刊登於新聞紙。公告開始至報名截止期間不得少於五日(包括例假日)。

十四、公立幼兒園教師甄選作業,準用本要點有關國民小學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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