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公開遴選114年度符合資格之卓越特殊教育人員參與初選,詳說明。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22 11:13:39 
                點閱:204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4682號函辦 理。 | 
		
	
	
		
			| 二、 | 
			本案併同轉知轄內大學校院附設國中、國小與幼兒園,及 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所設國中部、國小部與幼兒園推 薦,並於初選後納入本府推薦名額。 | 
		
	
	
		
			| 三、 | 
			需函送之相關資料如下,請掃描為PDF並以隨身碟提供: | 
		
	
	
		
			| (三) | 
			近五年具體卓越事蹟佐證資料(至多不超過30頁)。 | 
		
	
	
		
			| 四、 | 
			請貴校於113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至彰化縣彰 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前特教組吳采襄老師,本府將統一辦理初選作業,逾期不候。 | 
		
	
	
		
			| 五、 | 
			被推薦者資料,無論是否入選,其推薦表列入教育部備查 資料,其餘資料於公開表揚2個月後退還。決選經核定當選 者,經查其推薦程序未經公開方式、遴選程序違反法令規 定,或填具、檢送之文件、資料有虛偽不實者,撤銷其核 定處分,並不予表揚;已表揚者,應通知當事人限期返還 獎座、獎狀及獎金;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並依法令規定予 以議處。 | 
		
	
	
		
			| 六、 | 
			檢附「教育部114年度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推薦表」、 「教育部114年度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送件資料檢核表」及「各級學校經公開方式推薦確認單」各1份。 | 
		
	
	
		
			| 七、 | 
			以紙本公文寄送之幼兒園請自行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https://www.newboe.chc.edu.tw/)下載附件,下載路徑: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學前組/114年教育部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