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5-28 08:09:53 點閱:10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1694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協助各學校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及「專業種子師資培訓課程」,銜接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才,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目標。
三、依據教育部旨揭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請貴單位提醒所轄各級學校取得104年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須依旨揭流程說明,辦理第2次展延證明書事宜。
四、旨揭流程亦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種子師資文件」。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話:03-2654909。